关于气体检测报警器设置的23个问题

时间:2021-04-22 15:19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点击:

 
1
移动式气体报警器是否有具体的产品标准?
答:政府统一的产品标准见GB 1235890 《作业环境气体检测报警仪通用技术要求》,同时,各供应商都有自己产品的性能要求说明。
 
2
对于多组分的混合有毒或可燃气体,是否需要分别每个组分设置可燃有毒气体检测器?或者若以一种为主是否可以只设置一个检测主要气体的?
答:对于多组分的混合有毒或可燃气体,标准3.0.1已经做出了规定。特殊工况下,如介质组分较为稳定,可以以介质中的一种或一类介质组分为主设置一个探头检测主要介质气体,以代替该混合气体组分。
 
3
区域报警器的设置原则是否有推荐做法?装置每层设置一个?还是在一层醒目处设置一到两个即可?
 
答:区域报警器的数量设置没有定规,通常放在释放源附近或装置出入口,要求满足发生泄漏时,区域内或靠近该区域的员工能及时察觉即可。
 
 
4
区域报警器与有毒可燃气体检测器的联锁是否有推荐做法?几取几联锁比较合理?
 
答:区域报警器由有毒可燃气体检测器的二级报警值驱动,这不是联锁关系。对于某些重要的装置区域,可以通过探头冗余的方式提高泄漏探测信号的检测可靠性,这时常用的是1OO2。
 
5
对于类似化学品仓库内堆放可释放有毒可燃气体的货品,并且无固定放置位置,如何设置有毒可燃气体检测器?若按规范可能仓库内需均布很多检测器。
 
答:具体情况需具体分析,基于空间布置和基于释放源点布置均可,采用原则是:1、控制气云体量;2、确保巡检通道的安全。
 
6
对于粉尘可燃报警器的设置,有没有明确的要求,标高、释放范围?
答:本标准没有涉及粉尘监测器的设置,目前,尚无经济适用型的连续在线的可燃粉尘探测器市售,市场上能采购到的粉尘探测器主要是有毒粉尘探测器。有毒粉尘探测器的设置原则同可燃气体与有毒气体的布点原则相似,布点原则是:1、靠近源点布置;2、控制粉尘气云体量;3、确保巡检通道的安全。
 
7
对于一些与空气比重非常接近的可燃气体,按照规范,在上下一米范围内进行安装报警器,有时在现场很难进行固定安装,有时自控专业很难处理此类问题,能给出一些建议或者意见。
 
答:采用原则:在不影响操作与检修的条件下,尽量靠近源点布置。
 
8
新规范引用的标准GBZ2.1-2019《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1)》中有毒介质非常多300多种,同时包含了一些液体(NAOH,重金属盐溶液)或混合有毒介质(煤焦油沥青挥发物)及原为可燃的介质,这个标准如何运用?目前此标准中所有的介质工艺均提出给自控,不加甄别,像这些液体是否具有挥发性,混合有毒物挥发出的介质是什么?工艺专业有的也提不清晰,还有甲醇最终定义为有毒还是可燃?自身认为GB50493既然要引用别的标准,是否可以重新整合一个有毒气体的界定,而不是所有有毒物的标准。特别是对于化学品库/气瓶转运站等建筑物,每个库里所存放的物质种类众多,布置不固定,有毒气体的设计范围若按照《高毒物品目录》、《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 第18部分:急性毒性》、《工作场所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装置设置规范》、《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四个规范进行设计?有无浓度限值?
 
答:有毒气体介质的划分执行《高毒物品目录》、《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 第18部分:急性毒性》中的1、2类介质;另外,有毒气体介质的OEL值执行GBZ2.1-2019《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1)》;GB/T223 中的所列毒气是做参考的,可不作为标准要求。需要注意:本标准未作要求的其他介质是否按有毒检测,宜满足项目业主要求。
 
9
比空气重的介质泄漏检测器,若安装在钢隔栅上,检测器的标高如何确定? 
 
答:应结合项目环境确定探头的布置,通常,在考虑检修维护要求的条件下,设备层和钢格板下层适当的位置应设探头。
 
10
有些项目业主要求采用带现场显示功能的区域报警器,一般8~12点,每个通道都显示对应的检测器状态,并且能组态进行声光报警,现场检测器需硬线接入此类区域报警器,这与中控室GDS功能相重复。如果先进区域报警器,区域报警器损坏是否会影响控制室GDS系统,如何处理此类带现场显示功能区域报警器与控制室GDS之间的关系?联锁如何设计和实施?希望给出一个带显示操作功能区域报警器与控制室GDS之间关系的典型系统图。
 
答:项目业主要求采用带现场显示功能的区域报警器时,在符合本标准要求的基础上,可执行业主要求;带现场显示功能区域报警器还是视作为区域报警器,仍可由控制室的控制器操作,也可视为新加的现场辅助操作台。功能重复则是业主的设计要求,技术上应该可以实现。
 
11
区域报警器报警闪光颜色,条文解释中:火灾报警为红色,气体报警为蓝色、事故报警为黄色。实际使用中,现场需区别有毒气体报警和可燃气体报警,以及氧气报警。事故报警使用条件是什么,未明确?请明确规定火灾、可燃气体、有毒气体、氧气报警闪光颜色。明确事故报警使用条件。
 
答:本标准涉及的用户多,各用户常有自己的声光报警技术要求。本标准只是提出区域报警器报警闪光颜色与其他报警需区别开来的要求,具体项目设计中,颜色问题应与业主协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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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个小项目, 业主让区域报警器的灯和现场检测点一对一设置,是否合理?
 
答:业主要求,不是合理与否的问题,可通过检测器带一体化的声光报警器来实现。注意,项目的GDS 系统设计仍需满足标准中其他的GDS 设计要求。
 
 
13
关于控制室/机柜间新风入口处可燃/有毒气体检测器设计方案,联锁关系等,如何实施?信号是否进SIS系统/或消防控制系统内还是GDS系统实现联锁?检测器是否按控制室空气质量要求设置H2S、CL2等检测器?
 
答:关于控制室/机柜间新风入口处可燃/有毒气体检测器设计方案,联锁关系等,建议按SIS系统的回路设计。根据项目气体组分特点,设置可燃/有毒气体探头,探头的设计应符合安全完整性要求。如果业主另有管理方案要求,应按业主要求执行。
 
 
14
70米宽,280米长的一个装卸车区配套的危化品停车场,安监局要求装气体检测器,怎么装可燃气体检测器?
 
 答:首先应确定危化品的种类,对车场提出停车区域划分,区域的划分应考虑泄漏介质类别、事故后果的控制与消防;其次按照化学品气体的种类确定监测方式和检测器类别,为便于安全和操作,建议采用成像式探头或开路式探头。
 
 
15
分析小屋内的可燃有毒气体检测器、火灾检测器等相关联的逻辑通常在小屋内系统执行(一般为PLC),参考标准GB/T 29814-2013和SHT 3174-2013。分析小屋内的可燃有毒气体监测器是否需要直接进装置的GDS,还是通过PLC与装置GDS通讯只在GDS上显示?这问题在GB/T 50493-2019没有具体说明。
答:GB/T 50493-2019只是提出了分析小屋内应根据环境特点设可燃有毒气体检测器和氧气检测器。分析小屋内的可燃有毒气体检测器、火灾检测器等相关联的设计应执行GB/T 29814-2013和SHT 3174-2013。分析小屋内的可燃有毒气体检测器的信号可以直接进装置的GDS,也可以通过PLC与装置GDS通讯并在GDS上显示。
 
 
16
采用其他形式检测手段体现可燃气体泄漏时(如LNG罐利用温度计测气体泄漏),其检测信号是否可进GDS系统?
 
答:是的,其他形式检测手段体现可燃气体泄漏的信号可以进GDS系统。
 
 
17
《石油化工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标准》GB50493-2019中:
3.0.8: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系统应独立于其他系统单独设置。
这个独立要做到什么程度?其实现在大型DCS可靠性很高,在石化行业DCS是不允许宕机或停用的。所以石化行业完全独立意义不太,甚至为了降成本把报警器从DCS分出来进廉价的小系统反而得不偿失。
答: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系统应独立于其他系统单独设置是指功能独立,这是法规要求。
 
 
18
液氨罐氨气泄漏联动雨淋阀应该由GDS、SIS还是火灾报警系统控制?
答:装置设有GDS系统时,可由GDS 系统检测,建议检测信号通过GDS 专用控制器送消防联动控制器,按消防联动设计;如果装置设有GDS系统,氨气检测信号可送消防联动控制器,按消防联动设计。
 
19
控制室操作区一定要设声光报警器,像中心控制室装置集中,每个装置都设,有毒和可燃还分开设,这样是不是太多,产生噪声干挠。我们GDS操作站有报警不行么?
答:操作站上附带的声光报警信号的强度通常不满足标准的要求,故控制室操作区应设独立的GDS 声光报警器,设1个即可,具体是哪个单元报警可以通过报警显示了解。
 
20
小装置以及化验室、食堂等建筑一般不设置SIS,GDS的联锁输出怎么实现?尤其是联锁输出点只有1~2点这种情况?
答:对于小型装置或辅助单元,GDS作为安全仪表系统,其传感器信号可以用于直接启动相关的联动装置。
 
21
根据规范要求,压缩机厂房内屋顶最高点(氢气)易于聚集处应设置氢气报警器,可是有时候厂房屋顶真正的最高点没办法安装固定报警器的,目前是在厂房四周墙面的最高点设置了氢气报警器。请问,对此有什么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吗?
答:规范要求在通风不良的厂房内屋顶最高点(氢气)易于聚集处设置氢气报警器,目的是做到尽早发现泄漏以及控制泄漏气云体量。这是安全生产要求。厂房屋顶高点安装固定报警器时,设计应考虑固定或移动的检修平台。
 
22
对于有些有毒气体的IDLH值很低,现有探测器的测量范围满足不了0-30%IDLH,报警值也满足不了5%IDLH和10%IDLH,这时该如何处理?
答:如果市场上没有适宜的探测器供选用,则应采取工艺措施以及管理措施处理,使泄漏事故处于有效的管控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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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成分,多种可燃气体爆炸下限如何确定?
答:对于混合气体,如果可以用同一种探测器,能同时检测到所有的组分,则可以通过GB30000.3 中或其他文献中提供的计算方法,计算该混合气体的爆炸下限值;如果不能用同一种探测器进行检测,则应对介质做分类,找出特征介质,即代表性介质,综合各气体的组成贡献值,确定各自报警下限设定值。另外,在这种状态下,报警值的设定宜取保守值,以考虑各特征介质浓度对实际燃爆下限浓度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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